“这间办公室共计31.32个平米。原来人教科、绩效办3人一起办公,按照副科级1人12平米,其他科员以下2人每人9平米,超标1.32平米,还安排1人进来。”9月30日,石泉县国税局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办公用房的面积精准测量,再次规范合理调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制止“四风”问题提出的明确要求,石泉县国税局结合省、市局的工作安排,对办公室使用面积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对之前尚未整改到位的情况进行立即整改,切实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据悉,此次整改工作有具体明确要求,局机关以及各分局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文件精神,对照文件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主采取调整、合并、分隔三种方式。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配合不力、落实不严、弄虚作假、逾期未清理到位的科室和分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以适当方式通报。通过“回头看”各单位自查及市抽查情况来看,我县国税部门各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国家规定。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纪检监察等部门职能,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