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认真查纠庭审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根据《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庭审、文书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石泉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庭审评查活动。
2015年7月2日,石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发国带领民庭、审监庭、行政庭、立案庭庭长以及审管办干警深入到石泉县法院池河法庭开展评庭工作。评庭中,各位评庭人员聚精会神关注每一个庭审细节,认真细致的做好记录。闭庭后,将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法警召集到一起进行了评查问题反馈。评庭成员逐一进行发言,首先肯定了庭审的成功之处,然后指出了一些程序上不规范的行为。合议庭成员虚心听取了评庭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在以后的庭审过程中一定对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改正和完善。
此次评庭活动是“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主要抓手。石泉县人民法院立足岗位职责,紧贴审判实际,通过评庭活动,找差距、补短缺、练真功、求实效,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