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峰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自上而下与镇机关干部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确保把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镇纪委根据县纪委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15年度饶峰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分三个层面即——分管领导目标责任、站办所负责人目标责任、一般干部目标责任,根据工作高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内容,由分管领导与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站办所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一般干部与站办所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结合实际分解责任目标,层层落实,分解到人,落实到人。
镇纪委将按照签订的责任书内容,定期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党风廉政年度考核合格的干部,方可有资格参加镇党委、政府的各项评优树模,对未能完成任务者,镇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