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传真 >> 正文
县交通运输局“五一”前夕重温“十条禁令”
时间:2015/04/30  来源:   作者:李明   点击:
  在“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之即,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严纠“四风”问题,狠刹“五股歪风”,确保干部作风建设新常态,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负责人重温了县委、县政府干部作风“十条禁令”,努力营造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氛围。
     局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时刻牢记县委、县政府干部作风“十条禁令”,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禁参与黄、赌、毒,严禁违规消费,严禁上班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酗酒滋事,严禁借红白喜事敛财敛物,严禁擅自外出,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吃空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禁违规发放奖金奖品,严禁私设“小金库”。 
    为确保“十条禁令”落到实处,局党委强化三条措施,加大干部作风建设力度。一是对外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现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二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干部职工上下班指纹签到、干部工作日去向公示、请销假等规章制度。三是加大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执行“十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
 

上一篇:县公安局开展“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

下一篇:县粮食局以案组织学法 严肃政策性粮油管理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 陕ICP备12003054号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路政府大院  邮编:725200 电话:0915-631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