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石泉法院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3月13日早上,石泉法院组织干警到该县樱花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该院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据了解,该院根据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有针对性的设计了多种宣传资料,不仅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消费者被侵权时应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三包”等一些技术性概念解释,以满足不同群众的法律需求。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干警们耐心解答,并且向咨询群众提出一些建议,力争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干警积极宣传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丰富的宣传资料,赢得了咨询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法律咨询,他们的消费维权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感谢石泉法院的法律帮助。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宣传手册8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不仅增强了石泉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提升了法院的整体形象,有助于人民满意度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