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日益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强化全县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石泉县公安局立足当前工作实际,紧扣关键环节,采取三项措施,狠抓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县局党委要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调各部门结合节前纪律作风教育活动,采取有效形式,早打招呼早提醒,不断提高广大民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特别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又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确保队伍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坚决令行禁止。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严明各项纪律禁令的通知》,强调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党纪警规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要求各部门要利用例会、晨会,组织本单位民警对纪律禁令再学习、再教育、再提醒,确保民警在执行、遵守各项纪律禁令上不踩线、不越界。
三是落实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县局纪委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节前,结合督察检查工作,局纪委书记带队深入各基层所队开展了一次纪律作风提醒谈话。节日期间,局纪委还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围绕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