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年底全镇各村(社区)村务公开规范,城关镇纪委制定三项措施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执行。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要求各村(社区)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资金、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低保整改名单、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对党员的民主评议汇总表等情况纳入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群众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时间。每季度必须公开一次,要求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对前一季度进行公示。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向村民公开,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可随时调整,满足群众的需要。
三是规范公开方式。各村(社区)要建立“五薄两册”,并按要求及时记录,记录要规范、内容要真实,不得乱编乱造(村务公开记录簿内容应同公开栏内容完全一致)。所公示的内容必须一式三份,报镇纪委一份,村(社区)自留一份,对外公示一份。此项工作将作为监委会年终考核工资评定的重要依据。
镇纪委将不定期实行抽查,凡未按照程序公开的,应向镇纪委说明情况。因不公开造成群众上访的,按照责任追究制,追究村(社区)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