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县人社局开展了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建立“五种制度”。制定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行为规范、工作人员守则、文明用语,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人社系统窗口单位“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做到“四公开”。办事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提供服务“三亮明”。既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配齐窗口单位饮水、座椅、老花镜等便民服务设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坚持“四杜绝”。认真落实人社部颁布的“二十个禁止”等工作纪律,进一步细化要求,推进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切实开展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换位体验活动,加强教育管理,查找优质服务的差距,有效转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思想观念,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