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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财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时间:2014/07/07  来源:   作者:叶章静   点击:
    石泉县财政局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履行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将责任落到实处。
    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明确任务要求。明确以八项任务与要求,1、认真落实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问效。2、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管,纪检组组织协调、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禁一切违规消费。4、严格公共资金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会计制度。5、细化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内容,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扩大到县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6、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7、对全县惠农、社保、扶贫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8、规范部门职责权限,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增强制约实效。
    责任落实到人。局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明确责任人,细化量化责任,针对各股室不同工作内容及性质,制定不同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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