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扎实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石泉县公安局实行婚丧嫁娶报备制度,狠刹大办酒席之风,力求整治“四风”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该局规定,局属各单位全体人员(含各类临聘人员),在拟操办本人、子女及父母婚庆及寿宴事宜一周前或丧葬事宜事后一周内,必须将宴客桌数、每桌金额、参加人数、宴请地点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报告单,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向纪检监察室报备。同时规定当事人就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不得接受和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联的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不得超标准操办等制度进行承诺。对拒不报备、报备不及时或报备内容不真实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