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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河镇:推行“三单”制度,保障 “三公”经费管理
时间:2014/03/31  来源:   作者:何毅 马祥晋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池河镇积极推行并严格执行“三单”制度,为“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的进一步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餐一单”遏制公款吃喝。为切实规范公务接待,池河镇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公务接待“派餐单”制度。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在机关廉政灶,并实行“一餐一单”,先申报审批后安排结算。派餐单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内容由接待对象、接待事由、就餐时间、就餐地点、用餐人数、申请人、费用总额、经办人、主管领导审签等组成。任何领导干部不得随意安排公务接待用餐,如违反则不予报销,并进行党纪处分。
    “见单出车”严禁公车私用。为加强对公车的管理,镇党委政府将公务车辆的购置、管理、使用、维护以及司机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统一交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务活动由主管领导统一调配车辆,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严禁司机私自出车,违者不报销该期间的任何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任何领导上下班都不安排车辆接送;逢节假日、双休日进行封车,无特殊情况及严格批准外,公车不得外出,车钥匙统一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
    “列单统采”节约行政成本。为加强镇机关资产采购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工作,由财政所统一印制了办公用品采购清单,并对采购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各站办所一改往日随时需要随时采购的小型、零星采购模式,改为每月由各站办所负责人统一拟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单,由各部门填报拟需办公用品数量与种类,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主要领导审批后,财政所统一采买一次配发。对于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则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党政领导班子上会讨论通过后才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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