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考核办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和平日工作要求狠抓干部作风建设。近日,我办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石纪办发【2014】8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考核办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在日常工作中或被分管领导发现存在拖拉扯皮、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现象的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凡是当年被县委、县政府,县作风办以及县级其他部门通报批评、曝光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取消当年13月工资,公务员考核考核不得评优。凡是当年受到县纪委监察局纪律处分的干部,取消当年13月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律定为不合格。为让全体干部熟知办法和工作要求,一是将该管理办法组织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将办法印发到每一名干部手中,要求进行自学和经常性自查,要求每位干部对照办法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办法制度为约束,规范言行,正风严纪,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和执行制度,按照制度办事,确保维护好、树立好考核办干部对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