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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监督管理工作
时间:2014/03/14  来源:   作者:袁国建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储备粮油管理,全面提升服务宏观调控和保障县域粮食安全能力,县粮食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动、用的上,发挥保障作用。
    加强储备粮油管理,认真落实粮油储备规模。地方粮油储备是地方政府实施宏观调控、保障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和物质基础。为此,县粮食局一方面积极按照市、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市、县级储备粮油规模任务,认真监督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在入库、储存、轮换和出库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各级地方储备粮油储备规模落实到位,确保做到账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另一方面积极同县农发行、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认真为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落实好储备粮油的保管费用和贷款利息补贴,解除承储企业的后顾之忧,为储备粮油规模落实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提供了有力保证。
    强化粮食应急措施,积极做好市场监测预警。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以现有粮油应急点、军粮供应站、放心粮油示范店为基础,充实完善县域粮食应急加工、供应和运输网点建设,落实应急预防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县粮食局现已分别落实应急粮油供应企业2户、应急加工企业1户、应急供应点12个和市场监测预警点12个,并签订了协议书,为应急粮油供应提供了有力保证。
    加大督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粮食库存制度。我县地方储备粮油涉及2户承储企业、4个代储点。为加强监督管理,县粮食局对承储企业和代储点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建立仓卡、垛卡实物管理制度,确保地方储备粮油储存地点落实、储存品种落实、储存数量落实、粮油质量落实。同时,还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履行最低最高库存制度,不断提高县域粮食商品库存,确保在发生应急情况时保障政府统一调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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