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尤其是针对广大农民群众消费权利意识淡薄的现状,石泉法院以第31个“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为契机,派遣宣讲团深入到各乡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3月13日上午,石泉法院宣讲团便分为三组,分别到该县池河镇、饶峰镇、后柳镇开展法制宣传,宣讲团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该院根据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有针对性的设计了多种宣传资料,不仅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消费者被侵权时应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包”等一些技术性概念解释以及消费者维权诉讼程序,以满足不同群众的法律需求。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干警们耐心解答,并且向咨询群众提出一些建议,力争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干警积极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丰富的宣传资料,赢得了咨询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法律咨询,他们的消费维权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感谢石泉法院的法律帮助。
据了解,此次活动该院三个宣传组共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宣传手册8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不仅增强了石泉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提升了法院的整体形象,有助于人民满意度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