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石泉县司法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安排部署“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
县局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司法厅提出的活动“六千任务”要求和“平安石泉”建设这个中心,结合深入推进“千所万人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基层抓化解、调矛盾、助民生,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全国“两会”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认真落实已经建立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各镇党委政府,逐村逐户收集掌握好社情民意,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集中一段时间排查征地拆迁、涉诉涉访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建好台帐,集中调处,县局组成5各工作组,每组由1名局领导带队,1名干部和辖区驻村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成员,深入基层,开展活动。
二是集中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当好一次人民调解员,到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司法所、调委会或专业行业调解组织,亲自约访、接访矛盾纠纷当事人,调处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多次调解不能解决的纠纷引导进入诉讼程序解决,并尽可能纳入法律援助。
三是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当地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的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在调解纠纷过程中释法教育当事人,是他们做一名法律明白人。集中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推进人民调解员轮训工作,要深入到包片区民主法治村(社区)指导开展创建和调研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为特殊人群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帮助。认真落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项政策,促进执法规范化,在活动中要做到“六个一”,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五是指导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司法部提出的人民调解组织“五有、六落实、六统一”标准,各所至少要新抓一个以上的规范化调委会,推进人民调解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水平。
该项活动从2月下旬开始至5月下旬结束,历时100余天,县局抽调15名机关干部及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和25名基层司法所干部一道化解疑难纠纷、做好法制宣传、办理法援案件、解决群众法律难题。真正将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