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传真 >> 正文
石泉司法局掀起勤廉节俭风
时间:2014/01/13  来源:   作者:柯常云  郭健   点击:
    司法局从小处着手,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全体干部从厉行节约入手,精打细算压支出,节约资金谋发展,在全局掀起勤廉节俭之风。
    一是重温有关规定,筑牢干部勤廉思想。近日,局党组召开全体干部会,会上局长高德铭组织学习了县委会议纪要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纪检组长柯常云和干部们一起重温了2012年县委、县政府《关于元旦、春节其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以及中央“六条禁令”和“八项规定”,同时详细传达了县纪委12月27日会议精神,筑牢干部廉洁自律防线,学习结束后,局党组书记余时贵还随机抽查了干部学习情况。
    二是规范办公开支,号召干部节俭办公。该局从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和纸材消耗、通讯通信费用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用水、用电设备的维护和改造,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和“长流水”等空耗现象,准确计算发文数量并严格按发文数量印制文件,提倡双面印制;在确保保密安全的前提下,能用电子文本的,不用纸质文本,真正实现无纸化办公。根据工作需要,正确选择使用电话,提倡言简意赅,缩短通话时间,杜绝电话聊天,不准办公电话私用。
    三是严格警用车辆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燃油支出,实行办案报备制度,按办案工作实际核定燃油标准,每月对各所燃油使用情况进行公布。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制度,所有车辆由局政办室统一调配。能合并用车的必须合并派车,最大限度的减少出车次数。车辆使用后无特殊情况必须停放在局机关院内。非执行公务时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宾馆、休闲娱乐场所等处。严格落实责任制,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四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俭朴过节。过节期间,严禁用公用经费相互走访、赠贺年卡、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上一篇:物价局:多措并举加强作风建设

下一篇:石泉县档案史志地情网正式建成启用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 陕ICP备12003054号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路政府大院  邮编:725200 电话:0915-631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