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机关工委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两新”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经过深入调研,通过在县直机关“两新”党组织中推行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选派精兵强将结对子。工委在认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和热爱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清正廉洁的要求,在县委宣传部、民政局、工商局、工商联4个“两新”组织主管部门的机关党员中为16个“两新”党组织选派了 9 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中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1名。
明确职责要求定目标。按照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工委给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定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详细具体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了“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强调工作纪律划红线。为了切实做到不增加“两新”组织负担,工委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要严于律己,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不准到“两新”组织报销任何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在“两新”组织领取任何形式报酬,不准要求对亲属就业给予特殊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