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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八项规定”加强干部管理
时间:2013/07/01  来源:   作者:城关镇 张恒   点击:
    为加强干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狠刹“五股歪风”的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的指示精神,城关镇“八项规定”加强机关干部管理促干部作风转变。
    一、严格考勤制度。规定上班作息时间为8:30到岗,17:10下班离岗(中午不休息,在机关餐厅就餐)。凡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严格请销假手续,并与年底奖励、福利、补助挂钩。凡发现一次迟到或早退者扣罚工资50元,无故缺勤的扣罚工资100元/天,1个月内无故缺勤3天、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停发当月绩效工资或岗位津贴,并实行警示提醒;无故缺勤一周或迟到、早退10次以上的,扣罚当月绩效工资或岗位津贴及第13月奖励工资,并根据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予以辞退。
    二、严格上班纪律。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禁止饮酒,禁止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禁止从事娱乐活动,凡被镇领导、镇纪委或干部群众举报查实的一次性罚款200元,并写出书面检讨,同时对站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各罚款100元;被县纪委或暗访组检查发现的一次性罚款300元,根据情节给予警示训诫或行政处分,同时对站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各罚款200元 。全体干部在汛期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抽查检查电话联系不上者(除无通讯信号或特殊故障)一次性罚款30元,并针对所造成的影响或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严格会风会纪。通知召开会议或集中组织学习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 ,缺勤的罚款100元;一年内集中学习、会议请假累计10次以上的直接扣罚当年第13月奖励工资。
    四、严肃值班纪律。值班时间从当日下午17:00至次日上午8:00,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时间从当天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各带班领导组织安排好值班人员按时接班,凡未到岗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带班领导脱岗一次罚款300元,其他值班人员未到岗一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五、严格作风建设。全体干部作风正派,热情接待办事、来访群众,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对于所安排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涉及联村工作的干部,每月到村工作两天以上。凡在接待、办理群众事务态度恶劣、安排工作推诿扯皮、不严格遵守联村工作制度的造成不良影响者直接扣罚年度目标综合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六、严格公车管理。镇所有公车一律在党政办的统一管理调配下使用,不得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凡公车私用或转借他人者,一次性罚款该车司机200元,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七、严格节约制度。因工作需要需接待一律在镇政府机关食堂就餐,需要在外安排的由各分管领导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安排;各站所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回机关就餐的需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明确标准,否则站所一概不予核销。办公室严禁长明灯、不熄炉,凡发现办公室有下班后人不在而电器未关闭电源现象的,发现一次扣罚该办公室全年办公经费200元。
    八、严格财务管理。各站、办、所(含宿舍)配备的公物,由镇财政所按件登记造册,凡造成人为丢失或损坏的由个人照价赔偿,因人事变动、调动的干部职工,必须将原配备的公物按登记单清点交回财政所,方可办理调动、工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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