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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精神全面落实“八项规定”和“七个严禁”
时间:2013/01/31  来源:   作者:民政局 王 磊   点击:
    近日,县民政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提出的“七个严禁”纪律要求。
    会上,局党组书记糜勇君传达学习了县纪委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重申春节期间“七个严禁”的紧急通知》精神,就中央 “八项规定”和市委 “七个严禁”作了详细讲解,并对本局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专题部署
   李局长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八项规定”和“七个严禁”精神实质,把学习“八项规定”、“七个严禁”与民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学习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一定要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执行中央和省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贯穿于今后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对分管股室站所人员的教育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本局不发生违纪现象。
    一、领导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严禁公款相互宴请,取消春节前各种拜年活动。精简和改进会议。规范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规模和时间,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从工作需要出发,突出工作宣传效果,精减活动形式,不发纪念品。
    二、求真务实,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举措,探索推行延伸式服务、全过程服务、零距离服务的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更直接、更及时的服务,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民政队伍。
    三、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真实了解困难群众所盼,真心帮助困难和弱势群体解难;身体力行抓落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充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将“八项规定”和“七个严禁”列入明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上进行细化和补充,逐级分解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廉洁机关”建设。
    五、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机制体制。由局纪检组牵头,研究制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七个禁令”的实施意见。
    六、立足当前,谋划新年工作。在2012年的工作基础上,细化工作,提早谋划制订2013年民政工作计划,力争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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