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要振兴,生态必振兴。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最直接的体现。池河镇纪委紧紧围绕县纪委监委和镇党委安排部署,立足职能职责,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镇纪委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为重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督促整改;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镇纪委共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12条,下发通报3起,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1人,立案查处3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1人。同时强化典型案例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更加担当履职尽责。
下一步,镇纪委将继续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为扎实做好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