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终于要回来了,太感谢司法所同志了,给我解决了大问题”,收到已经拖欠近半年的工资后,村民黄某连声感谢。
家住石泉某镇的村民黄某于2019年在某工地干活,包工头周某在支付了黄某部分工资后,还剩1500元一直没有支付,黄某多次讨要,周某均声称自己在外地无法回来,等以后再说。
眼看到了2020年农村五季大忙时节,黄某因生产生活需要继续用钱,再次联系周某无果后,黄某来到了后柳司法所,请求司法所帮自己维权,讨回拖欠了近半年的工资。
在详细了解了纠纷事实后,后柳司法所及时与周某取得联系,并通过电话向周某说理说法,还一对一地向周某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针对周某拖延兑现农民工工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义正言辞地对其普法,告知周某农民工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周某拒不支付工资的话,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经过调查,周某人确实在外地,且并不认识黄某本人,对拖欠黄某工资问题还不能完全确认。经过反复查证,最终核实了周某与黄某的劳务关系和拖欠黄某工资薪金的事实。
6月15日,后柳司法所工作人员接收到周某从微信转交过来的1500元钱款,并当场将1500元现金交到黄某手中,一场薪资纠纷就此化解。
自司法所体制改革以来,规范运行的后柳司法所不断按照“六好”司法所要求,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贯穿始终,在做好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做好群众日常来电来访接待,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维护权益解决问题,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