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党风政风 >> 正文
​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司法局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
时间:2020/03/17  来源: ​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郑琪   点击:

近日,石泉县检察院深入县司法局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

在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蔡方毅、副局长唐忆川的陪同下,石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程文亮一行实地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室、集中教育室等,查看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控网络。详细了解了对在矫人员,特别是重点监管对象活动轨迹实时监控等高科技监管措施。

在座谈会上,唐忆川对近期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通报,介绍了目前我县62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动态及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中采取的措施。一是制定疫情期间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社区矫正思想意识;三是严格排查隐患,运用网络手段,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漏管;四是夯实监管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五是抓好刑释人员衔接,排查已释放人员的情况与去向。

程文亮在听取通报后,对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司法局长期以来配合检察院的工作,特别是认罪认罚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对于司法局下一阶段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社区矫正的人员情况,在底子清、情况明的前提下,还要了解在矫人员的思想状况、家庭情况和邻里关系等,确保在矫人员思想稳控,有针对性的入手监管;二是加强责任心,采取一对一监管,重点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微信等方式采取网上学习,实现“双八”的工作要求;三是目前司法局正处于改革时期,要做好与各镇之间的工作衔接;四是在社区矫正基础设施上加大投入,加速更新换代,更好、更便捷的实施监管工作。

上一篇:​县司法局:全力攻坚助脱贫

下一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零售药店监管 护航疫情防控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 陕ICP备12003054号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路政府大院  邮编:725200 电话:0915-631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