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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这位网友微信群里@院长点赞法官
时间:2020/03/11  来源: 石泉县人民法院   作者:纪传芬   点击:


3月9日,一张手机截屏图在“微信群”里扩散。

图片显示,一位网友感谢石泉法院饶峰法庭为他伸张正义,并@院长表示今天体验了一把人民法院为人民的事。聊聊数句,真实可信,体现了这位网友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原来,在2018年8月这位网友被一辆摩托车撞伤,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能与摩托车司机达成协议。这位网友遂于2020年1月诉至法院。考虑到双方均为贫困户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免收诉讼费用,并且为这位网友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

该案的立案与送达时期恰逢疫情爆发,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尽量减少诉讼参与人之间接触,做好疫情防控。

由于饶峰法庭是基层法庭,不具备数字化审判功能,法官经过向有关防疫部门征询意见后,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决定在法庭开庭。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均在接受了认真的检疫及消毒程序后,佩戴口罩入庭。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同为贫困户的被告高某的实际支付能力,从双方邻里交情,以及原告在车祸中承受的损害引发同情心入手,对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终于使得双方达成协议。

原告同意降低了一万余元应由高某支付的损害赔偿主张,以此减轻对高某的经济压力,而被告也表示将迅速给付应由自己承担的其他部分赔偿款。同时,属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也在法官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后,由保险公司开辟赔付绿色通道,及时尽快办理赔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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