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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坚持“四个强化”夯实主体责任
时间:2018/10/30  来源:   作者:郭家斌   点击:

    近年来,石泉县人社局按照县委、县纪委的安排部署和《石泉县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量晒究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坚持“强化主体责任履行、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和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夯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人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强化主体责任履行,量化目标任务。一是主体责任量化到位。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将《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延伸到中层干部,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科级以上领导、股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层次签订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到人、分解到岗,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主体责任履行到位。修订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邀请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列席局党组会、局务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确保责任履行到位。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在抓好主管业务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三是执纪监督到位。严格上下班指纹打卡签到、请销假和上班时间外出公示制度,严格考勤管理。主动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纪律督导督查;狠抓重要节点,密集查岗,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严肃通报问责,促进干部职工遵纪守时。今年以来,局班子开展干部作风纪律督促检查11次;局党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集体谈话2次,与分管领导和一般干部职工个别谈话3次;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警戒谈话通报1人次,发放“绿色提醒卡”10张、“红色提醒卡”1张,涉及干部职工10人。
    强化警示教育引导,提升廉政意识。一是专题学习常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法规宣讲月”活动,采取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干部例会廉政学习、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工作、廉政法规解读、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有效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使勤政廉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共组织廉政法规辅导讲座和廉政知识集中学习28场次,组织参观县档案馆2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4次、纪律法规知识测试1次,办学习园地4期,专题讨论3次。二是营造氛围常熏陶。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把廉政教育延伸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廉政宣传栏、廉政书架、张贴廉政警言警句、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法规知识等,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陶冶党员干部情操,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创新形式常提醒。充分利用人社QQ群和人社公众微信平台,经常向党员干部转发“以案说纪”、发送图文并茂的廉政提醒短信、廉政知识,让廉政教育无处不在。
    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建立制度体系。制定中层干部“能下”实施办法和干部退回管理制度,修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判、督查检查、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年度考核等五项制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四项制度和干部考勤、财务财产管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七项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日常管理常态化机制。
    强化问题整改落实,认真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将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动力,切实加强对自查问题和上级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5个问题、干部作风自查8个问题、县纪委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反馈的3个问题、中办作风督查自查11个问题和各牵头部门反馈的39个问题全面进行整改落实,并取得干部作风纪律明显好转、干部担当作为明显好转、营商环境进一步好转和信访矛盾化解更积极主动“四大成效”。
    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主体责任“量晒究”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提升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为全年人社重点工作、脱贫攻坚等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取得重点工作新突破。截止目前,开展技能培训2686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1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115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8.85%,城镇登记失业率3.61%。开展创业培训259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12万元、培育新社区工厂6个、建成市级创业孵化基地3个、实现创业760人,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累计推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7791人、技能培训2058人、贫困劳动力创业100人,走在全市前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9%以上,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稳中有增,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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