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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容错纠错机制让改革创新者“轻装上阵”
时间:2017/06/07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近日,石泉县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发现熨斗镇沙湾村村委会主任张守军违规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镇纪委建议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张守军提出容错纠错申请。经调查核实,张守军将集体所有的水泥暂借他人使用是为避免水泥长期存放而变质,且经过了村“两委”集体商议,个人未从中谋取私利,主动配合整改未造成较大损失,熨斗镇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张守军同志进行容错,对其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在当前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各项追赶超越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按照规定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显得尤为重要”,石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仁康说。
    今年以来,石泉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挺纪在前,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误者,鞭策改革滞后者,共受理认定容错案件6起,纠正各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偏差14起,充分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为追赶超越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挺纪在前。县纪委把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结合,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日常提醒和批评教育,早发现、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完善制度机制,有效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坚持严格把关。为确保容错纠错工作严谨、公正、有序进行,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工作程序的通知》,就容错纠错申请受理、核查认定、容错反馈等环节进行了明确。在工作中坚持审理提前介入,从证据材料中把好关口,在结论中准确定性,对单位或个人提出容错申请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有效杜绝了独断随意和主观判断。
    及时澄清保护。制定了《关于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暂行办法》,对查证不实的信访举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澄清事实真相,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恶意诬告陷害、恶意网上炒作等行为意图使党员干部在提拔使用、职称评定、人事考核等方面受到阻碍和影响的,直接启动保护调查程序,营造保护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勤廉从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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