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成立4个明察暗访组联合三个县委巡察工作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节点,通过查看账务财务、核实疑似问题发票、走访询问等方式,分片区对全县11个镇、51个县直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同时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机关单位、宾馆、茶楼、农家乐、村组等,围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转嫁农家乐、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的重点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共开展明察暗访17批次,发现问题线索27件,下发《明察暗访问题交办函》7份。
注重惩戒实效。坚持挺纪在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般性问题准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提醒教育,逐级夯实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27件,已初核了结8件,函询6件,立案5件,查结3件,正在办理10件,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了2批次5起8人,有效强化了震慑力,保持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规范工作程序。针对明察暗访工作重点不突出、过程未留痕、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作风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突出检查重点,规范工作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各镇各部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经常、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印发了《关于对党员干部提醒(警示)、函询和诫勉等日常教育监督方式的适用范围及程序(试行)》,就“第一种形态”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制式文书等方面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为各单位提供了简洁明了、易于操作的工作指南。
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市对县一季度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对县委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为治理农村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的奢靡之风较为突出的问题,结合新民风建设,联合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制定出台《石泉县关于倡导农村移风易俗相关规定(试行)》的通知,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界定了红白喜事准办范围、操办规模、随礼标准等,切实引导群众更新观念,转变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