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泉县纪委 石泉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县监察局的职责,县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石泉县监察委员会,同石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现将石泉县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及方式公告如下:

一、监督对象
1. 全县各级党员、党组织。
2. 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其他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受理范围
1. 对全县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 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申诉。
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事项,以及属于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信访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如: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劳动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问题等。

三、举报方式
1. 来访来信:来访请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办公地点:县人民路1号(石泉县政府院内);来信请寄石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政编码:725299。
2. 电话举报:0915—12388或0915—6315178。
3. 网络举报:登录石泉县纪委监察委门户网站“石泉党风廉政网”进行举报(http://shaanxi.12388.gov.cn/ankang/shiquanxian/),也可以关注“廉洁石泉”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二维码附后)。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来访、来电、网络、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
特此公告
中共石泉县纪委 石泉县监察委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