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14年部门财务决算已经县财政局批复,按照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予以公开,请社会各界监督。
2014年9月24日
一、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监察部门、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级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全县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7、会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直各单位和镇人民政府纪检监察干部人选。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设置情况
石泉县纪委监察局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包括下属纠风办、效能办,属事业单位)。编制为31人(包含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27人 ,退休7人。单位内设办公室、干部管理和宣教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执法效能监督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28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30万元,其它收入6.94万元。上年结转1.64万元。
2、支出总计244.62万元。工资及福利支出14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36万元;对家庭及个人补助支出34.62万元。
三、三公经费
支出总计16.7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零支出。
2、公务接待费1.35万元,主要是省市兄弟县业务联系、查办案件及其它需要开支的接待费。
3、2014年本单位实有车辆3辆,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15.35万元,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用油、车辆保险、停车过路费、维修等。
附件:
1、2014年度收支决算表
2、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