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泉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泉县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
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纪办发〔2010〕1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 安康市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纪办发〔2010〕39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工程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08〕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近几年来政务、办事、村务"三公开"工作开展的现状,经县纪委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石泉县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安康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2、《安康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3、《安康市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2010年7月7日
石泉县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
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进一步推动全县政务公开、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以下简称"三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我县"三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现就全县开展"三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出发,完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加快石泉率先突破发展。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两年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管理和服务,使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规范化覆盖率达100%;决策没有出现重大的失误;职责范围内没有因为不公开而引发群体性非正常上访,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三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三公开"工作,统筹制定工作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对策。同时,按照县两办《关于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工程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08〕57号)要求,由县纪委、县总工会和县民政局分别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办公人员和工作经费,负责本乡镇、部门"三公开"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督促落实工作;二是完善"三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将"三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根据"三公开"工作要求,针对实际情况定职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优化组合队伍,激发践行和服务"三公开"工作的热情;三是完善"三公开"工作监督机制。通过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设置意见箱、召开质询、听证、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群众对"三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和反馈情况,杜绝因"三公开"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集中公开办事制度、全程代办制度、延时服务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特事特办制度、上门服务制度、信息查询制度、咨询服务制度等优质、便民服务制度,结合实际并加以创新;二是制定并细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流程图、申请公开文本;制定评议制度、投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监督、考核、奖惩、听证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执行预审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申请受理机制等科学、高效管理制度。
(三)深化公开内容
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三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奖惩、工作动态、招投标信息、举报投诉(包括群众反映问题的解释和答复情况)等热点领域入手,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四)创新公开形式
在公开项目管理、窗口管理、人员管理、服务规范、工作纪律、考评考核、宣传报道、网络管理、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根据实际情况,县直部门单位、乡镇和村(社区)建立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公开栏、揭示板、电子滚动显示屏、电子触摸查询系统、计算机信息平台、政务公开网页、热线电话等;实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印制办事指南、"明白卡"、办事流程图等。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着重发挥示范点带动作用。巩固2009年建设的12个政务公开示范点(县人劳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发办、饶峰镇、城关镇、迎丰镇、熨斗镇、银龙乡)和12个办事公开示范点(石泉中学、池河中学、城关镇中心小学、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公路管理段、城区供电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县信用联社、县烟草公司、县自来水公司)的成果,在7月份筹备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作用;在8月底前,村务公开要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的建设标准,树立30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到位、责任落实、民意畅通"的典型村,为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三公开"工作责任单位都要在规范化建设活动中不断完善"三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程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建立"三公开"的各项制度来完善工作机制,使全年"三公开"规范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第二阶段(2011年)着重抓好指导、检查、总结和巩固提高。县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对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村 (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议,通过监督、考核、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在普及中提高,在创新中发展,在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全县规范化覆盖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任务。
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村(社区)要把"三公开"工作真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协助抓,业务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三公开"规范化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村(社区)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召开动员会、办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开展辅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和信息报道力度,适时宣传报道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应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保证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稳步开展。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加强对"三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运用查询函、督查通知、书面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查,推动"三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考核奖惩,把群众的评议评价当作重要的参考依据。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一经查实,将作为典型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主题词:政务公开 办事公开 村务公开 规范化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康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一、组织领导机制健全
(一)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有具体工作人员,有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指导和协调下属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领导机构每年度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
(三)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单位目标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公开制度科学完善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化建设方案。
(二)土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文本。
(三)政务公开评议制度。
(四)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五)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听证等制度。
(六)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申请受理机制等。
各项制度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能够认真落实和执行。
三、公开内容全面具体
通过网站、网页、宣传栏、政府信息查询点等形式公开的政务内容应着重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包含以下内容:
(一)机构职能类。内容包括:机构领导(分工、联系方式);机构设置(内设部门、机构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下属单位的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政策法规类。与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
(三)规范性文件类。与单位业务相关的现行上级和本级规范性文件。
(四)业务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开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流程图。
(五)行政处罚类。项目名称、办理机构、依据、材料、程序、时限、处罚(收费)标准、权力运行图等。
(六)工作动态类。包括单位的财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工作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七)招投标信息类。包括工程建设或采购目录、招投标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
(八)举报投诉类。公开对本单位的监督、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式。
(九)其他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其他公开事项。
四、公开形式丰富多样
(一)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宣传栏,重点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联系方式、办事指南、行政职权流程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性收费等事项。办公区内设有信息显示的设施、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等。
(二)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及新闻发布会、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五、政务公开效果显著
(一)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
(二)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群众投诉;决策没有出现重大的失误,职责范围内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群体性非正常上访。
安康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一、组织领导机制健全
(一)办事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有具体工作人员,有详细的办事公开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指导和协调下属单位开展办事公开工作。
(二)将办事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领导机构每年度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和解决办事公开工作中的问题。
(三)办事公开工作列为单位目标考核、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开制度科学完善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化建设方案
(二)办事公开评议制度。
(三)办事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四)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奖惩、听证等制度。
各项制度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能够认真落实和执行。
三、公开内容全面具体
公开的内容应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包含以下内容:
(一)机构职能类。内容包括:机构领导(分工、联系方式):机构设置(内设部门、机构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下属单位的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政策法规类。与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
(三)规范性文件类。与单位业务相关的现行上级和本级规范性文件。
(四)业务类。公开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审批流程图。
(五)处罚类。项目名称、办理机构、依据、材料、程序、时限、处罚(收费)标准、权力运行图等。
(六)工作动态类。包括单位的财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工作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七)招投标信息类。包括工程建设或采购目录、招投标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
(八)举报投诉类。公开对本单位的监督、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式。
四、公开形式丰富多样
(一)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办事公开栏、宣传栏,重点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联系方式、办事指南、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处罚等事项。办公区内设有信息显示的设施、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等。
(二)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及新闻发布会、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
五、办事公开效果显著
(一)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办事行为进一步规范,办事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
(二)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群众投诉;决策没有出现重大的失误;职责范围内没有因办事不公开而引发群体性非正常上访。
安康市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一、村级组织健全有力
1、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会等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及时选举产生。
2、村级各组织各负其责,关系协调,运行有序。
3、村级组织班子成员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班子中有产业大户或带头帮助群众致富的成员。
二、村务公开全面真实
1、公开形式多样。设有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或其他村务公开形式。
2、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公布各种惠民政策和涉及补助资金,村集体所有收支定期公布明细账目,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3、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能根据群众要求定期及时公开。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三、民主决策科学规范
1、有完善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完善。
2、有规范的民主决策程序。
3、有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4、重大村务决策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没有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情况。
四、民主管理扎实有序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合法产生,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
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得到有效实施,效果好。
3、有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档案台账管理规范。
4、有完善的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5、有统一规范账簿和案卷。
五、民主监督切实有效
1、每年至少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2、对民主评议不合格村干部有处理结果。
3、档案记录清楚、整洁。
六、社会和谐群众满意
1、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
2、民间纠纷调处及时,调结率达100%,成功率90%以上,无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3、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4、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满意率达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