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泉县通报5起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县搬迁办信息股长杨名维报送信息不及时问题。2018年初,杨名维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收集并向县扶贫局信息中心移交搬迁安置户信息,造成我县353户已脱贫的搬迁安置户未标注搬迁受益。2018年6月,杨名维受到记过处分。
县合疗办稽查股股长刘涛对合疗资金审核不严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仁爱医院通过伪造病历方式,非法套取国家合疗资金3.8万元,相关涉案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刘涛作为县合疗办稽查股股长(兼管业务股)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造成合疗资金损失。2018年9月,刘涛受到警告处分。
中池镇干部冯新对五保低保政策衔接把关不严问题。2013年4月,冯新在担任中池镇民政所所长期间,对低保户叶某全评定为五保户后的政策衔接把关不严,致使叶某全享受五保集中供养政策后,仍重复享受低保政策13个月共2870元。2018年7月,冯新受到警告处分。
熨斗镇干部陈文刚对待群众简单粗暴问题。2018年3月,陈文刚在处理刘家湾村村民梅某翠的拆迁补偿诉求过程中发生争执,并引发撕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陈文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雾山镇干部黄瑶上报胡蜂监测统计表不及时问题。2018年7月至8月,黄瑶未按要求向县防治办(县农林科技局)上报胡蜂监测排查统计表,应报表9次,实报0次,期间辖区内有2名群众被野蜂蛰未上报,受到通报批评。2018年9月,黄瑶受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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