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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强化书记民情“三本账”和重点信访问题办理
时间:2021/04/23  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前红   点击:

      为规范书记民情“三本账”和重点信访问题办理程序,提升书记民情“三本账”和重点信访问题办理质效,近日,石泉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书记民情“三本账”和重点信访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凡县联系办移送的书记民情“三本账”信访件及本级接收的重点信访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管理交办,重要紧急信件2日内(含节假日)交办到具体承办单位,一般信件7日内交办到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对重要紧急信件3内日启动核查,一般信件不得超过15日启动核查。

      《通知》要求,对于实名检举控告的,承办单位5日内联系检举控告人,告知已受理并开展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工作。属于县委书记民情“三本账”检举控告的,《初步处理征求意见函》经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发,呈送县委书记审阅。县委书记批示和其他重点信访检举控告初步处理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可终结的,由核查组及时反馈答复;需立案审查调查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程序办理;需继续核查的,由核查组进一步核查后按程序审签。

      《通知》强调,办理书记民情“三本账”和重点信访问题线索,严格实行领导联案,承办单位负责制。每年由信访室和审理室牵头,对已核查处理但仍多次重复信访的1至2件问题线索开展复查、复核,对办理进度缓慢、核查不清、质量不高、反馈答复不及时、不到位等造成群众重复信访的,特别是经复查、复核后改变原处理结果的,对相关承办人和联案领导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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