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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纪委以考促学 确保《监察法》学习实效
时间:2018/05/29  来源:   作者:孟立平   点击:

    “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査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5月28日,石泉县纪委监察委利用周一学习例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测试,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全体干部、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共计52人参加了测试。
    本次测试旨在以考促学,进一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法》学深学透、学以致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和法纪素质。
    “今天的《监察法》测试是对我们近期的学习成效一次很好的检测。”参加考试的一名纪检干部说,“哪里掌握的不牢靠,一考就知道了,就能补齐短板、迎头赶上。只有学懂弄通,才能正确的指导实践,执纪办案才能挺直腰杆。”
    据了解,自《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察委迅速行动,将学法用法作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的重中之重,坚持抓在日常,通过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学、清风讲堂人人讲、沙龙交流大家谈、纪法衔接周研讨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不断探索提高学习方式的多样化、趣味性和参与度,让纪检监察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到《监察法》学习的热潮中,以深学促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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