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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推行村干部权力运行“三公开”制度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时间:2018/03/27  来源:   作者:陈鹏涛   点击:

    “村干部带头公开事项1235项,公开3101人次,查纠82人次;对30个村实行“一票否决”,102名村干部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被扣发全年绩效工资15.4万余元.......”陕西省石泉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长春展示2016年以来该县推行村干部“三公开”制度,综合治理基层“微腐败”取得的一组数据。
    近年来,为了解决村干部“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导致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石泉县纪委探索推行村干部“三公开”制度,让村干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预防了村干部“微腐败”问题发生。
    抓住关键少数,推行村干部“带头公开”制度。制定《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政策带头公开实施办法》,按照“申报、审核、公开、查究”四个环节,要求村干部一年2次向本村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村“五职”本人及户籍在任职村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享受低保、移民搬迁、危房改造、退耕还林、计生奖励扶助、临时救助等12项惠农惠民政策具体情况,并开展为期不少于30日的专栏公示,接受群众质询、评议和监督,促使村干部廉洁用权。
    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村干部权责清单公开制度。建立了村干部在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三资管理等7大类30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内容,及时向群众公开公示,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以及近年来查处发现的村组干部易触碰“红线”的问题,细化了村级党员干部履职48条“负面清单”,明晰了“村官”权力“边界”,划清了纪律“红线”。
    强化民主决策,推行村级议事决策“五步三公开”制度。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重大项目立项招标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务,按照“党员搜集民意—支部讨论提议—村民大会决定—村委会组织实施—监委会验收评议”和“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决定内容—公开实施结果”的“五步三公开”工作法进行议事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减少了盲目决策、浪费资源、急功近利、以权谋私等问题发生,有效解决了唯利是图办、暗箱操作办等问题。
    此外,该县还配套出台了村干部受处分与绩效工资挂钩、村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等制度,健全完善了标本兼治村干部“微腐败”长效机制,有力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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