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严肃查处了一批庸、懒、散、浮、拖等“为政不为”典型问题,形成持续有效震慑,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现将其中的5起“为政不为”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云雾山镇时任副镇长毛德忠对移民搬迁对象审核把关不严不细问题。2011年以来,云雾山镇在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辖区内各村移民搬迁工作疏于管理、指导不力,对移民搬迁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多名不符合搬迁条件的村民纳入搬迁对象,并享受了搬迁补助。对此,时任分管副镇长毛德忠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县纪委决定对毛德忠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二、熨斗镇副镇长吴成推进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初,县政府调整下达熨斗镇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584户,要求在2017年6月前全面建成并达到入住条件。截止2017年6月底,熨斗镇各安置点均未按期完成移民搬迁建设任务,吴成身为分管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副镇长,对工程建设进度督促不严,解决困难和问题效率不高,措施不力,推进迟缓,影响了该镇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其行为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县纪委决定对吴成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吴佳未严格保管涉密公安专用电脑问题。2016年9月,吴佳将本人负责保管的涉密公安专用电脑放置于未上锁的视频监控室文件柜中,并未在该电脑上做提醒标志,导致发生“一机两用”违规问题,被公安部科技局预警反馈,其行为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县公安局给予吴佳行政警告处分。
四、饶峰镇干部阮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多次旷工旷会问题。阮丹在2017年6月至8月工作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累计旷工5天、旷会6次,并在镇纪委对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后仍然我行我素,不知悔改,其行为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饶峰镇党委给予阮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迎丰敬老院管理员熊孝理工作不负责任问题。熊孝理在担任迎丰敬老院管理员期间,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五保户疏于管理,导致一名五保集中供养人员私自外出且走失,经镇干部和派出所干警多方查找后找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迎丰镇党委给予熊孝理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以上典型案件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和纪律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作风干好本职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扎实推进“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真正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履职尽责,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通过明察暗访、政治巡察、群众举报、集中排查、行风评议、媒体曝光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查处一批“为政不为”突出问题,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受到严厉惩处,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打赢“三场攻坚战”、建设“三宜”石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