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2件,结案46件,党政纪处分5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4人;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检查20余次,立案5件,党政纪处分5人,通报曝光5起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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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扎实推进“三个助力”工作,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效。
以上率下 助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县委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助力“追赶超越”的重要抓手,县委常委会先后5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县委、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晰了责任。
--督查问责力度加大。县纪委先后2次对各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27份,约谈镇和部门负责人17人,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格次的招商局实行“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责任落实。
--“四个亲自”落实到位。县委书记带头落实“四个亲自”,5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协调解决了巡察办机构设置、廉勤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专题研究处理科级领导干部违纪问题4起,亲自签批督办群众投诉举报4件。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和效果明显增强。
聚焦主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执纪审查持续发力。元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31件,其中正在初核94件,函询了结3件,初核了结172件,立案62件,结案46件,党政纪处分51人(含科级领导干部4人)。其中:县本级处置问题线索103件,立案23件,结案12件,党政纪处分12人。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受理认定容错案件6起,纠正各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偏差14起,有效保护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党员干部提醒(警示)、函询和诫勉等日常教育监督方式的适用范围及程序的通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65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46人、终止人大代表资格1人;给予党纪重处分1人、组织除名1人、重大职务调整3人;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做出开除党籍处分3人、开除公职处分1人。
--持续整治“四风”顽疾。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查处工作,对问题线索即发现、即核实、即处理、即曝光,集中查处期间共发现问题线索28件,其中初核了结19件,函询了结3件,立案6件,结案5件,党政纪处分5人,通报曝光5起8人,形成了正风肃纪的强大声势。同时,对省市纪委交办的发票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2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
--强化整治“为政不为”。针对党员干部“为政不为”、效率低下、失职失责等问题,出台了《石泉县整治“为政不为”工作实施意见》,在整治上下硬茬、在曝光上动真格,先后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提醒谈话 6人,诫勉谈话8 人,党政纪处分 7人,对查办的5起“庸懒散浮”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慑。
--扎实推进“三个助力”。建立了联席会议、定期排查、有奖举报等6项常态化措施和制度机制,开展了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对“三个助力”领域存在问题定期排查、分类梳理、跟踪督办,对1名实名举报人兑现了奖励,充分调动了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对扶贫脱贫、环境保护、市场秩序“三大领域”的问题线索即核即查、快查快办。累计发现问题线索178件,初核了结122件,正在初核24件,立案查处32件,结案21件,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72人。
--持续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全县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教育无固定场所、教育形式单一的现状,在财力十分拮据的情况下,投资180余万元启动实施了北辰森林公园廉勤教育基地建设,已于6月30日开馆投入使用,先后有500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廉政勤政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先后在“廉洁石泉”微信公众号推送动态消息39期103条,在省市各类媒体发表党风廉政建设新闻信息170余篇,其中被中纪委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采用3篇,陕西党风廉政杂志采用3篇,安康日报采用6篇,陕西日报采用1篇,省市纪委网站采用153篇,上稿量较去年同期增长41.2%。安装了移动公司网络舆情在线监控信息系统,及时处置网络舆情3起。
主动作为 创新工作亮点纷呈
--创新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按照责任内容具体化、履责过程纪实化、责任管理台账化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十个一”的通知》,印发了“十个一”纪实手册,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程纪实,做到了责任落实重点突出、任务具体、过程留痕。针对部门派驻纪检机构“统派直管”后党组织与派驻纪检组日常联系沟通有所削弱,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等问题,在20个政府部门党委(党组)设置1名从严治党专职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协助党委(党组)“一把手”专职抓从严治党日常工作,确保沟通衔接顺畅、任务落实有效。
--深化“统派直管”改革成果。针对派驻纪检组日常管理不严、工作不细、保障不力等问题,召开了派驻纪检组工作座谈会,建立了“三个十”的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派驻纪检组建设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夯实委局机关十项管理责任、细化派驻机构十项监督任务、明确驻在单位十项配合要求,健全完善了派驻纪检组内部管理15项制度,促使“统派直管”工作组织领导严密化、派驻监督规范化、衔接配合顺畅化。上半年, 八个派驻纪检组累计开展作风明察暗访43次,监督检查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34件,开展廉政教育活动49场次,初核问题线索29件,同比增长11.5%,立案3件,充分发挥了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惩防村官贪腐机制成效彰显。认真落实惩防村官贪腐机制,严格执行“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带头公开”、“村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和村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等制度机制,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提级办理、直查快办。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干部违纪问题 25件30人,其中县纪委直接查办 5件5人,共对20个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扣发43名受处分村干部绩效补贴74456元,有效增强了纪律处分惩戒和实效性。
--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以创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创争出”活动,印发了《关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通知》和《参考标准》,结合我县创新亮点工作和工作短板,在11个镇和5个县直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分别明确了牵头常委、责任室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力争达到“点点有效果、镇镇有特色、处处有创新”的良好效果。
--“单考统管”考核评价机制作用显现。认真落实科级纪检干部“单考统管”考核评价机制,上半年系统内交流任职3名,系统外交流任职3名,委局内部轮岗3名,7名纪检干部被评为年度考核“优秀”格次,对2名推进工作不力的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警示约谈,消除了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使用、评优难等思想顾虑,促使各级纪检干部勇于担当、敢于监督。该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安康日报》头版头条刊载报道。
深化“三转” 锻造反腐“铁军”
--打造“三化”建设升级版。出台了《关于推进执纪审查“三化”建设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对6名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进行了调整,配齐配强镇纪委干部队伍,强化了执纪力量;制定了镇纪委谈话室设置参考标准和使用管理制度,对谈话室的规划布局、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规范;在业务规范化方面,认真学习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符合实际、简单易行的《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工作规程(试行)》,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案卷进行了集中评审,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和措施。
--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开展了纪检监察业务“大比武”活动,举办“清风讲堂”活动4期,邀请4名省市纪委领导就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遵守政治规矩、新闻宣传策划等方面进行专题讲座,4名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3次体育联谊活动,积极参加全市执纪审查业务竞赛和全县“五一”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品质、身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以机关党建工作为抓手,顺利完成委局党总支部和2个派驻纪检组联合支部换届,成立了3个机关支部党小组,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实现了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尤其是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联合市纪委开展了赵明翠敬业奉献主题党课活动,有效激发了纪检干部的担当精神和奉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