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石泉县纪委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通过督查研判、巡察监督、从严问责等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专项督查研判,念好“紧箍咒”。去年,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邀请市纪委领导参与指导,抽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干部等80名督查员组成26个小组,重点对驻村履职到岗、扶贫专项资金下达及使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10个方面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研判,先后对2个镇和3个单位启动了约谈问责。同时,该县抽调33名科级干部成立了11个督查组驻镇开展精准脱贫常态化督查,先后通报工作滞后的单位83个,约谈训诫36人次,对3个镇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
开展巡察监督,紧盯“微腐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扶贫干部工作作风和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等方面开展巡察,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整治基层“微腐败”。去年以来,共开展专项巡察2次,共排查侵群问题线索134件,初核初查134件,立案44件,结案40件,党政纪处分51人,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兑现年度承诺,问责“动真格”。制定出台《石泉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石泉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并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兑现承诺。近期,先后对严重影响全县年度脱贫工作成效的熨斗镇党委、政府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扶贫效果不佳的10名驻村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