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驻在部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120个,提出意见建议106个,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23项。开展警示约谈、廉政谈话等44人次,共初核问题线索54件、立案17件、党政纪处分17人,同比分别增长217.6%、54.4%和54.4%,收缴违纪资金7万余元。”这是陕西省石泉县自2015年10月份实行“统派直管”纪检组工作以来交出的“成绩单”。
近年来,石泉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考核考评,提升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逐步实现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规范要求。
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监督“稻草人”问题。去年,该县对派驻机构进行了“统派直管”改革,撤销了30个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归口设置8个派驻纪检组,负责和联系全县68个县级部门,实行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派驻模式、统一职能职责和直接领导、直接管理、直接监督,将编制和经费划至县纪委统一管理,理顺了派驻机构管理关系,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了派驻纪检组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现了派驻监督无盲点、全覆盖。
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监督“抓什么”问题。先后制定实施了《石泉县“统派直管”纪检组实施方案》和《中共石泉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其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纪律要求等,做出明确要求和规范。
进一步突出了主业主责,改变了过去派驻纪检组与监督对象之间职权不明、监管不实等问题,有效解决了过去工作机制不顺、权威不够、监督乏力、力量分散等突出问题。实践证明,各派驻纪检组通过开展廉洁教育80余场次,作风检查110余次,下发整改意见书60余份,以及重点部位和关键时段环节的实时监督、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办,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实效明显加强,驻在单位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有力提升了县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健全考核机制,解决监督“得罪人”问题。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制定出台了《派驻纪检组年度考核考评办法》,今年又创新出台了《石泉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考评办法》,改进工作考核办法,对纪检组的考核重点从纪律审查、日常监督、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发现3个方面进行考核,将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比例统一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使用,并单独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将考核确定为优秀格次,且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分层分类纳入后备干部库动态管理、重点培养,与县委组织部建立的后备干部库有效衔接、通盘考虑,在干部交流和提拔使用时优先推荐,从体制机制上消除了派驻机构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怕丢票、怕差评、顾虑多等思想顾虑,促使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去年以来,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受到提拔重用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