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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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 重拳出击 徐徐清风遍石泉----石泉县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时间:2016/06/23  来源:   作者:陈鹏涛   点击:
    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夯实“两个责任”,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上下呈现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有力的推动了社会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抓住关键少数 狠抓“两个责任” 有效落实
    --明晰责任必须抓。县委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县委常委包抓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等机制制度,厘清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了责任清单和工作措施,每年及时制定下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分工一览表》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一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县级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形成了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今年县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有力推进了体制改革、制度创新、纪律审查等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问责倒逼抓。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问责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问责办法》等制度,将主体责任落实纳入县委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并与目标责任制同步单独考核,增加了分值权重,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蔓延和腐败问题滋生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一案双查”,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县委主要领导先后对6个镇和9个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对4月底前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零立案”的3个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档案史志局主要负责人因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予以问责免职处理。县纪委不断强化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注重跟踪督办问责问效,先后2次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就存在问题向相关单位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对上一年度落实主体责任不合格的2个镇和1个部门予以“一票否决”,有力推动了责任制落实。
    --挺纪在前严审查。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和方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向“盯违纪违规、管住大多数”转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执纪审查工作实现了新突破。今年1-6月,受理信访举报49件,其中检举控告类48件。处置问题线索160件,初核初查问题线索141件,转立案65件,结案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其中党政纪撤职及以上处分9人。初核、立案及处分人数分别较去年同期上涨93.2%、66.7%和26.8%。
    改革纪检干部考评机制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改进纪检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敢抓敢管。探索出台了《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单考统管”,实现了三个方面的创新和改进:其一,实行单独考核。针对过去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年度考核中存在单位内部评价权重偏大、监督执纪对象评价执纪者的制度缺陷,对考核测评权重进行了调整优化,弱化其管理监督单位干部测评权重,强化了上级纪委和人民群众的测评权重。具体操作中,主要从实绩评价、内部评价、社会评价和领导评价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内部评价只占10%,实绩评价占60%,人民群众评价占10%、领导评价占20%。在实绩考核中又按照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委局机关三个层次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增强了考核针对性。其二,统一管理评优名额比例。全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比例统一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使用,不再占用所在镇和部门名额比例,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评优”不再受所监督单位“左右”,优秀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优秀或良好时,全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优秀比例分别按20%和15%确定;县纪委监察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一般、较差时,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均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其三,单独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按照“两个为主”的要求,建立了专门的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将考核为优秀且符合后备条件的纪检监察干部分层分类纳入后备干部库,并与县委组织部建立的全县后备干部库有效衔接,在干部交流和提拔使用时通盘考虑、优先推荐,切实消除基层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使用等思想顾虑,促使各级纪检干部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受到提拔重用9人,转岗交流使用11人。
    --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强化监督执纪。去年撤销了10个部门纪委和20个部门纪检组,协调48名行政编制新组建成立了8个派驻纪检组,实行集中与分散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对68个县直部门和驻石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了各派驻纪检组正常办公、规范运行,有效解决了过去工作机制不顺、权威不够、监督乏力、力量分散等突出问题,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实效明显增强,充分发挥了监督“探头”作用。同时,按照市纪委《关于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及时拟定了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实施方案,拟撤销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干部管理与宣教室,设立第三纪检监察室、组织宣传部,调整后执纪监督力量占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总编制的77.2%。目前方案已经市上审批,6月底前将调整落实到位。
    --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增强综合素质。出台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勤学习强素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五个一”学习制度(即: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至少精读一本书,讲好“清风讲堂”一堂课,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撰写并发表一篇理论调研文章,记好一本读书笔记),采取自学、领学、讲学、考学、评学、奖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后开展“清风讲堂”活动11期,去年10月邀请市纪委5位领导就纪律审查、宣传教育、信访举报等业务知识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封闭式培训,有效提高了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按照“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工作规范化”的要求,结合镇村综合改革对各镇纪委进行了规范设置,全县11个镇纪委书记全部实现专职化,并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和1—2名纪检专干,结合镇级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镇纪委班子,对11个镇的纪委委员进行了全面考察。按照“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套完备的纪律审查装备、有一间规范化的谈话室、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支专业的纪检干部队伍、有一系列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的六有标准对各镇纪委办案场所和设备配置标准进行统一,同时还组织编印了《石泉县纪律审查常用文书指南》,目前全县11个镇已全面完成标准化谈话室等硬件规范化建设,办案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健全监督制度  全面加强基层监督
    --完善信访民情直通车制度,实现问题收集常态化。将原信访举报直通车拓展为信访民情直通车,固定专用车辆,每次安排一名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采取跟集赶会巡访、走村入户下访、现场办公接访等方式,常年深入镇村、社区和田间地头,实时受理群众诉求、意见建议和信访举报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首问负责制,认真登记并建立台账,依据相关程序分流处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应、及时解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试运行以来,“信访民情直通车”巡访已覆盖全县11个镇,共接访群众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受理各类问题117件,其中问题线索类11件,批评建议类1件,反映利益诉求等其他问题105件,均得到快速处置和回复,有效解决了群众上访难、投诉难问题,实现了民情民意收集常态化、便捷化。该做法于5月12日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予以刊载报道。 
    --健全村级监督机制,促使村干部不想腐。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纪违规问题多发等问题,建立了《村(社区)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办法》,村(社区)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视情节分别按5%、10%、50%、80%、100%五个档次分别扣除绩效补贴,使其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经济利益必受影响,促使其权衡得失“不想腐”,有效增强了纪律处分惩戒的实效性;出台了《镇纪委直管村(居)民监委会工作办法》,村(居)民监委会向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只负责对村级事务的监督,不参与村级其他管理事务,镇纪委考核评价村监委会工作,并以此考核结果兑现监委会工作人员绩效补贴,促使村监委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建立了《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办法》,对村(社区)班子受到党风廉政建设 “一票否决”的,一年内班子不得受奖,村干部不得评先评优,不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不得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对村干部受到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视情节扣除相应绩效补贴,以严肃问责倒逼基层党员干部依规办事、秉公处事。
    --加强监督检查,保持作风建设不松懈。制定了《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成立3个暗访组,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防汛防滑、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紧盯“四风”和“五股歪风”新动向和“二十个绝对不准”纪律要求,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累计开展明察暗访18次,对16个单位责任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先后对城关镇元岭村村干部大操大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滥发津补贴等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党纪处分7人,印发典型案件通报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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