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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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石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时间:2016/03/07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2016年3月7日中国共产党石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石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3月7日召开。出席全会的县纪委委员14人,列席147人。
    县委书记李启全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全体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县纪委委员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的形式开到镇村一级,各镇中层以上(含基层站办所)党员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在各镇分会场参加会议。
    县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仁康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从严监督执纪,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李启全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石泉实际,客观分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工作部署,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牢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监督执纪问责上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注重抓常抓细,正风肃纪持续发力;坚持从严执纪,纪律审查提质增量;健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稳步推进;营造廉政氛围,宣传教育成效明显;持续深化三转,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全会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务必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总结的五个方面体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反腐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把握,认真贯彻落实。一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二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来抓;三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四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五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
    全会强调,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机制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顺利实施全县“十三五”规划、推进“三宜”石泉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统一思想强化约束力。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以《准则》“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为高标,以《条例》列出的“负面清单”为戒尺,以市纪委全会提出的“二十个绝对不准”为红线,真正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对县、镇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第二,夯实两个责任,从严问责保证落实力。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一部分、丢一部分或不严管真管也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探索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台账管理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完善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定期对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坚持“一案双查”,改进问责方式,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第三,坚持挺纪在前,严惩腐败增强震慑力。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无禁区、零容忍,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三种情形都具备的要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查处插手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及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突出执纪监督特点,牢固树立纪律理念和纪律思维,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纪律特色,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决把腐败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把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认真分析研判,科学分类处置,严格执纪审查。同时要注意关心、爱护和支持、保护党员干部,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问题,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四,狠抓作风建设,彰显正风肃纪持久力。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年节重要时间节点,看住重要环节,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的从严查处。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在基层巡察、群众举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加强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健全监督检查、通报曝光、源头治理等机制制度,建立完善效能督查问责和保障干部为政有为机制办法,营造务实、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氛围,促进发展环境持续好转。
    第五,紧盯基层贪腐,维护民利凝聚向心力。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基层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层层夯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镇纪委直管村监委会制度,切实加强村级监督。探索建立村干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纯洁农村干部队伍。严肃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突出、顶风违纪行为查纠不严,甚至袒护包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深化机制创新,聚焦主业提升战斗力。把巡察制度作为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不动摇,不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威力和效果。今年重点巡察县直部门,力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对已巡察的镇和部门适时组织“回头望”,确保巡察威慑常在。加强派驻监督,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实现派驻机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不断提高纪律审查质量,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提名考察程序,探索出台我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消除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顾虑,使其轻装上阵、敢抓敢管。
    第七,加强自身建设,创先争优激发内动力。按照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以“勤学习、强素质、守规矩、创一流”为具体目标,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推行“五个一”学习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严防“灯下黑”。认真抓好纪委换届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对不作为、不善为、不敢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关怀激励机制,支持和保护干部监督执纪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创争出”活动,不断探索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推广创新成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党中央的安排部署,在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三宜”石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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