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石泉县召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2015年第三期巡察工作。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巡察组成员以及被巡察镇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2015年第三期巡察工作分组情况》,并就开展好第三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石泉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和工作安排,本次将对城关镇、两河镇、后柳镇、熨斗镇4个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
会议指出,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震慑。四个巡察组要明确自身定位,履行好监督责任,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对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报告,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被巡察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亮丑揭短,本着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解决的态度,密切配合开展好巡察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第三期巡察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石泉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要突出巡察重点,做到了解并掌握巡察对象“两个责任”履行情况,镇村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方面;三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实事求是地反馈检察结果,要带头执行八项规定,不接受单位吃请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