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石泉风纪 >> 正文
石泉: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严防“灯下黑”
时间:2015/10/27  来源:   作者:陈鹏涛   点击:
    近日,石泉县纪委监察局下发《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实施意见》通知,建立起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通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该县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一是确定建档对象。县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的对象包括县纪委委员、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二是明确建档内容。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基本情况及信访反映本人有关问题处理情况;个人婚姻变化情况;个人及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房产及宅基地等情况;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情况;个人及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财产及收入 情况;个人及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出国(境)情况等8个方面。三是从严档案管理。廉政档案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形式进行建立,每年1月底前报告上一年度各项情况,并实行一人一档,由专人进行管理,实行纸质、电子“双重管理”。同时,对查阅制度、档案调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四是强化档案运用。县纪委每年度按一定比例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或隐瞒不报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同时,对拟提拔的纪检监察干部,由县纪委负责对本人廉政档案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未经核查没有结论的,不得提拔。
    目前,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档案登记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上一篇:秦风网·石泉县召开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暨培训会

下一篇:秦风网·石泉纪委召开学习《准则》和《条例》专题会议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 陕ICP备12003054号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路政府大院  邮编:725200 电话:0915-631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