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近日,石泉县纪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抽调1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锻炼学习6个月,并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据悉,此次锻炼学习对象是从县、镇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中登记在案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中择优选择,基本条件包括:年龄3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作风纪律过硬,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写作、财务、审计和法律专业等特长的优先。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愿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三个环节后最终确定锻炼学习人选。锻炼学习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不变,但完全脱离原单位工作,与县纪委机关干部同等对待,需严格服从组织管理,遵守县纪委监察局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锻炼学习,一方面能够“以老带新”充分发挥老同志传、帮、带的作用,全面提升年轻干部工作能力及个人素养;另一方面能够有力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以更好满足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纪检监察机关所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