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三转”工作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不断强化执纪监督职能,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惩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共初核初查案件线索23件,转立案14件,结案14件,处理违纪党员干部3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5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分别较2013年同期上涨75%和146%。
强化办案责任。注重发挥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合力。对查办案件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协助抓,明确要求各室主任、办案人员的责任,督促各室要按照职责善于发现案件线索,勇于办理大案要案。对各镇纪委提出年度办案目标任务,要求各镇纪委年内最少办案2个以上,进一步夯实基层办案责任。
加大信访初核。通过建成“专车巡访、电话接访、网络受理、窗口收转”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和回应。多方拓展案源,通过执法效能、信访、作风建设等工作渠道排查案件线索。深挖细查,在已查办的案件基础上全方位深入调查涉及的其他违纪违规线索,确保案件线索搜集“无死角”。
配强办案资源。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成立2个案件室,委局机关直接参与办案的人员占机关人数的50%以上,选调5名纪检组长到案件室锻炼学习。推行乡镇协作办案制度,将全县11个镇划分成5个协作区,县纪委负责对案件检查、组织、协调、指导,对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垂直管理,实现执纪监督全覆盖,全县办案整体合力、办案水平、办案质量和综合效应得到不断提高。年初,用10万元集中采购了一批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极大提升。
严格办案考评。制定出台《党政纪案件质量考核评估办法》,采取个人阅卷(随机抽查、集中检查案件卷宗)、上级纪委案件质量考评反馈情况核实、集体评议相结合等方式,对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理、执行、查案治本等内容进行量化考核。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制作了以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监督等七个关键环节流程图,规范了办案程序。对案件质量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评先,对于超出考核评估范围、涉及违纪违法的,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直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