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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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开设《以案说纪》专栏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时间:2017/05/25  来源:   作者:孟立平   点击:
   “石泉县云雾山镇水田坪村郭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套取移民搬迁补助款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陕西省石泉县纪委推出的全新的警示教育栏目——《以案说纪》备受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关注。
    今年5月份以来,该县纪委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内容和形式,精心开设原创专栏《以案说纪》,选取近两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问题,剖析典型案件,解读党纪条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用活本地教材,以案释纪,不断增强法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案说纪》专栏每周一期,在县党风廉政网站和“廉洁石泉”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推送,专栏内容引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的原文条款,还原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等典型违纪事实,从执纪者的角度深度剖析,以案说纪,以案示警。通过述、评、图相结合的方式,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照党纪条规原文,分析案情、解析法规、讲清道理,读者也可以在留言板块进行点评,进一步增强了警示教育的趣味性和可读性。
    “《以案说纪》栏目的教育形式突破了时间和地域限制,利用媒体平台多渠道以案说纪,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将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从中吸取养分,以清醒的头脑拒腐防变。”该县纪委组织宣传部负责人说到。
    此外,为确保《以案说纪》专栏警示教育作用能覆盖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该县纪委组织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群,要求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在本单位的党员干部QQ群、学习交流群中进行推送,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学习网。
    截止目前,该县纪委已推出了三期《以案说纪》,60余个QQ群和学习交流微信群进行了转发学习,每周推送的《以案说纪》均达到千余人次的阅读点击量,在社会各界引起较大反响,收到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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