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财政厅通报了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我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在陕西省4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评价为良好,组织管理评价为中等,综合名次位列全市前列。
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2012年上半年,国家环境保护部、财政部采取日常监测、卫星遥感、技术审核、现场核查、无人机高分辨率遥感抽查等综合手段,对全国452个县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全面考核。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财政厅对国家考核结果向陕西省41个县区进行了通报。国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政财转移支付资金将按照通报结果予以奖罚,对“明显变好”和“轻微变好”分别按10%、5%给予奖励,对“轻微变差”的扣除当年转移支付增量。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基本稳定,据此,2012年将在2011年度346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增加25%支付增量达4328万元。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县域环境质量,石泉县委、县政府坚持“生态立县”战略,贯彻落实环保国策,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和能力四项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实施环保前置审批和一票否决制度,认真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两厂”等污染治理民生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环保部门依法监管,构建了“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安康市环境监测站2012年度监测数据显示:汉江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360天以上;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符合相应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