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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时间:2014/07/25  来源:   作者:叶启胜   点击:
    7月24日下午,市委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陕南三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市委书记郭青发表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安利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俊哲作工作部署,市委常委、汉滨区委书记陈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凯庆、市政协副主席尤成平出席会议。
    郭青就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等重点问题提出要求。他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聚焦主业、准确定位、正确履职,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党委主体责任不仅是全面领导责任,还是亲自主抓的推动责任和全面落实的执行责任。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各级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既挂帅又出征,既当领导者又当推动者,做到主动抓、为主抓、经常抓。同时,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支持纪委推进“三转”工作,当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坚强后盾。
    郭青强调,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去年至今,我市查处了32名县处级干部,处分党员干部782人,查处力度较过去明显加大。但从深层次来分析,一些地方惩治腐败还没有真正做到零容忍。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最有效手段,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今后对于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为调查对象说情打招呼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记录在案;对于干扰查办案件、阻挠案件调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办案人员跑风漏气、泄露案情的,要从严处理、坚决调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或查处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和警示教育等措施,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苗头性问题。
    郭青指出,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近年来,全市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但一些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和“五股歪风”积习很深,作风“隐身衣”的现象依然存在。根治作风顽疾,必须狠下猛药,再出重拳,对症施治。要加强纪律教育,注重以上率下,严肃惩戒问责,坚持常态长抓,强化责任担当,振奋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齐心协力推动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努力在“三个陕西”建设中奋力争先。
    陈俊哲在讲话中回顾了上半年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三转”、查办案件、作风建设持续发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1至6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作风纪律问题2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先后4次对15起违反作风纪律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906件,初核466件,立案196件,结案181件,处分249人(其中县处级7人,乡科级42人),挽回经济损失298万元,受理信访数、初核数、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39%、82%、69%、56%、60%,形成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陈俊哲强调,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夯实“两个责任”,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市委正在研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意见,市纪委已经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各县区、各部门党委、纪委务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三转”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工作的着力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巩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成果,今年三季度前完成市级内设机构第二轮调整工作,县级纪委内设机构第二轮调整工作要适时推开。市、县两级要注意摸清本级派驻机构情况,为开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打好基础。三是坚持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好干部作风建设。采取明察暗访、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加大执纪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让“四风”和“五股歪风”无处遁形。加大惩治问责力度,对作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不听招呼、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付出高昂的代价。四是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落实市纪委《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精神,聚焦主业,重拳出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三抓三不放”,即抓大不放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小案,减少滋生腐败的环境;抓早不放养,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函询,防止小案养成大案;抓快不放缓,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
    紫阳县委、市住建局党委和岚皋县纪委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分别作了发言。
    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市直各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常委、副局长和各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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