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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以胜:认真办理政协提案 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发展
时间:2013/03/14  来源:   作者:杨诗琪   点击: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
  
  全国政协常委、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干以胜,今年担任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日前,他就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提案工作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两会关注的重点。“今年的提案有42个涉及反腐倡廉,虽然数量不多,但政策性较强、敏感度较高,有的涉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持续关注度高。”干以胜介绍说,这些提案饱含着提案者的智慧和心血,代表着各阶层各群体的关切和诉求,是对执政党的信任、支持和帮助,更是对执政党的监督和鞭策。办理好这些提案,不仅有助于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更有利于提高政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热情,增进与我们党的政治互信,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面。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协有关提案的承办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提案办理当成事关大局的要事认真办好。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所有交办的提案都是经提案者深入调研论证和缜密思考后提出,并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正式立案的。”干以胜认为,因此,承办单位要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对待提案办理工作。一方面,要以虚心的态度客观全面地研究提案内容,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分析建议可行性,提出高质量的办理方案。另一方面,要以务实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办理好提案,有条件解决的,集中精力尽快解决,及时回复;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将进展情况适时向提案者反馈,作出解释说明;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以适当方式报送有关领导,或由相关机构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
                             
  “提案办理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所在。建立健全提案办理长效保障机制,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一点。”干以胜提出,首先要健全提案办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确定协调部门,明确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其次,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提案督办机制,定期检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健全答复和信息反馈制度,按程序和时限作出书面答复,定期向政协组织通报提案办理情况。探索建立提案公开和宣传机制,选择宣传部分提案及办理情况,增强和扩大提案办理的社会效果。同时,建立完善协调协作机制。加强不同部门之间以及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协作,加强对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提案办理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尤其要加强与提案者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商,积极参与提案办理协商活动,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干以胜认为,提案是为承办单位出谋划策、提供智力支持,是监督和鞭策,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外部力量。办理提案,在注重一案一事解决的基础上,还要针对提案中反映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举一反三,用统筹的思路、系统的方法解决问题,把长期有效的工作措施,部署到整个系统工作中,纳入到长远工作规划中。
                                             
  “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提案看到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关切,看到反腐败形势的严峻和任务的迫切,看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充满期待。”干以胜表示,要把推进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办理提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提案办理的最大效用,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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